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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政府官员出席谘询及法定组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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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柱铭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各政策局局长及常任秘书长以成员身分出席法定机构、谘询组织及其辖下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上述官员以成员身分出席有关会议的百分率不足五成的个案详情,包括法定机构/谘询组织/委员会名称、官员职称及有关的出席率;

(二) 过去两年,政府有否检讨上述官员的有关出席率;若有,由哪个部门进行检讨及检讨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进行检讨;及

(三) 有否措施提高有关的出席率;若有,措施的详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现时共有70个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包括政策局局长或常任秘书长。一般来说,这些委员会亦会给予政策局局长或常任秘书长弹性,在有需要的时候指派代表出席这些会议。在2005年及2006年,有关官员或其代表出席有关委员会会议的百分率不足五成的资料载於《附件》。

(二)及(三)《附件》列出的个案的各有关政策局局长已就其出席会议的安排作出检讨,包括是否须要在这些委员会维持常任委员的身份。一般而言,有关政策局局长/常任秘书长都会按会议议程决定是否有需要出席会议。如有相关的项目,会尽可能亲自出席会议,假若另有公务而未能出席,他们会视乎实际情况委派合适的代表出席,并在会后听取该代表汇报会议讨论的事宜和须跟进的事项。



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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