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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由二○○七年七月一日起,实施最后阶段五天工作周。届时,约九万四千三百名员工会按五天工作模式(包括「每周工作五天、休班两天」值班模式)上班。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一日)说:「最后阶段实施计划涉及约一万零五百名公务员。」在最后阶段改行五天工作周的服务单位详情见附表。
发言人强调∶「我们会维持政府服务的整体水平及效率,紧急和必需服务不会受影响。维持治安、管理惩教院所及提供救援等服务,会继续二十四小时提供。」
他补充∶「一如既往,有关部门制订实施计划时,已考虑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对服务承诺的影响、职业安全和健康事宜,以及员工与在私营界别的主要服务对象的意见。」
「各部门会确保在星期六停止向市民提供服务后,会藉延长星期一至五的服务时间维持整体服务水平,甚至将服务时间稍为增加。」
各部门亦会按需要增设其他服务途径,包括设立收件箱和加强谘询服务。
自二○○七年一月起实施五天工作周第二阶段以来,我们认为将更多政府服务纳入五天工作周的过程畅顺,政府服务的质素得以维持。市民已更为了解和接受五天工作周的安排,员工亦对新的措施反应良好,并认为在周末可以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进修,以及参加康体活动等。
在实施最后阶段计划后,约五万一千二百名公务员或仍须继续按现时的模式上班。他们主要任职於须继续在星期六/日运作的服务范畴,包括社会福利服务、入境事务处柜台服务、文化服务、邮务、环境生服务、执法、旅客/货物出入境检查及惩教院所管理等。
发言人说∶「尽管如此,部门可继续研究在不影响公众服务的情况下,让更多员工按『每周工作五天、休班两天』模式工作。惟部门必须恪守五天工作周措施的四项基本原则:不涉及额外人力资源;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不削减紧急服务;以及在星期六维持一些必需的柜台服务。」
市民如想查询有关详情,请浏览政府专为五天工作周安排而设的网页(www.gov.hk/info/5day/),或致电二十四小时政府热线1823。
完
2007年5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