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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谈淫亵及不雅物品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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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今日(五月十九日)就淫亵及不雅物品投诉与记者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记者: 现时还有哪些投诉涉及文献书籍?当局如何跟进?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我知道最近有很多有关淫亵不雅及影视处的新闻,我希望今日利用这个机会讲一些说话。首先我希望大家明白,我们有一条法例,即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影视处会根据法例依法处理。有些是影视处会主动查看有哪些物可能会触犯法例,有些是影视处在收到投诉后会根据法例研究是否交由淫亵物品审裁处作出评定。故此,第一点我要说清楚的是,影视处有法律的责任去执法。第二点我要说清楚的是,淫亵物品审裁处是司法机构一部分,如果任何人不满意审裁处的暂定类别裁决,完全有途径在司法上跟进。故此今日我不会就中大学生报的事件作出任何评论,因为这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这事件引发的讨论,第一我希望大家记得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的精神,是哪些文字、图片、物会令一般正常、有理性人士觉得是淫亵及不雅,在这方面影视处已累积很多以往的先例,故此他们决定是否(将物品)交由审裁处评定,是有客观的标准。第二点我刚才已提及,在法律上要视乎是否会对一般正常、理性的人觉得是淫亵及不雅,故此影视处不会处理一些大多数人皆认为是无聊及恶作剧的投诉。这些问题大家亦可用常理去判断。故此我希望市民大众尊重现有的机制,不要滥用投诉机制,令自己香港人觉得完全不能以常理看这些问题。

另外一点我要说的是,整个法律的精神,包括一些流传已久,在人类历史上有地位、价值,无论是宗教文献或文学作品,这些皆是流传日子很长久、为市民大众所接纳,及很多优秀的作品,影视处当然不会把这些作品交由审裁处评定。总括来说,我希望大家在讨论淫亵及不雅的问题方面,以正常及平常心,以作为正常及理性的人作出讨论,说到底任何社会最终要接受在道德标准方面,大部分人的意见应该会成为主流的意见去判断哪些可以接受,哪些不可以接受。政府的责任是继续根据法律办事。我希望大家理性去看这件事,希望不要滥用投诉机制。哪些可能是淫亵,可能是不雅,大家也是正常人,大家也有常理,大家可作出判断,故此不要把这些恶作剧或无聊的事情向影视处投诉。

记者:对於近期有人要求把圣经或可庞经作出评审,政府是否觉得是无聊或恶作剧?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我刚才已回应整体问题,亦已清楚说明,希望大家有详细的记录。

(请同时参考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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