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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小学使用环保饭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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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蔡素玉议员的提问所作的答覆:

问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在上月十八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在二○○四至二○○六的三年,全港小学每年分别使用约6,000万、4,750万和3,400万个即弃饭盒。局长亦表示,过往三年,学校使用即弃饭盒有明显的下降趋势,显示有关的工作已见成效。然而,据本人了解,虽然不少饭盒供应商已转用环保饭盒(或称可再用饭盒)盛载学童的膳食,但绝大部分使用过的饭盒仍然没有被循环再用,而是被弃置於堆填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二○○四至二○○六年,每年全港小学使用了多少个饭盒,当中即弃饭盒所占的百分比、环保饭盒的数目,以及在学校或饭盒供应商工场经过清洗后再用或被运往堆填区弃置的环保饭盒各有多少;及

(二) 有没有监管饭盒供应商,以确保回收的环保饭盒会清洗再用,而不是弃置於堆填区;如果有监管,详情是什么;如果没有监管,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据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的估计,在二○○四至二○○六年,全港小学每年分别使用约7,950万、8,050万和8,200万个饭盒。当中『即弃』饭盒约占75%、 59%和42%。

  根据环保署的定义,饭盒主要分「即弃」和「可再用」两大类。顾名思义,「即弃」饭盒包括所有最终用一次就会被弃置的饭盒,用料一般为发泡胶或聚丙烯(Polypropylene),也有小量由可生物降解的植物纤维所制成。「可再用」饭盒,常见的以坚固耐用胶料制成,适合重复清洗使用。视乎学校是否采用中央派饭的午膳模式,「可再用」饭盒亦可由其他盛器,如盘、碟及碗所代替,并在即场清洗消毒,否则由饭盒供应商取回至其厂房清洗消毒后再用。

  环保署有关「即弃」饭盒的估计,已包含所有类别的「即弃」饭盒。在这方面,现时学校多已采用聚丙烯饭盒,代替发泡胶饭盒。但无论是哪一类,都不适宜清洗使用,所以同归於「即弃」一类。同样道理,以植物纤维制成的饭盒,虽然可以生物降解,比发泡胶或聚丙烯制成的即弃饭盒较为可取,但仍属「即弃」饭盒,逊於可重复使用的一类。现时本港有一间回收商,每天收集约三万个聚丙烯饭盒循环再造,约占所有「即弃」饭盒的17%,其余的基本上都会被弃置於堆填区。

  至於「可再用」的饭盒/盛器,根据环保署的定义,它们都必须以坚固耐用的物料所制成,除了有一小部分因正常损耗而需作为废物处理外,其他都不会被弃置於堆填区。

(二) 环保署理解学校可能误以为以发泡胶以外的物料所制成的饭盒,便是「环保」饭盒,而忽略其是否真正「可再用」,或已确实被回收循环再造,所以已透过指引和不时举办的讲座向学校提供正确的讯息。环保署并会继续加强这一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学校采用真正的「可再用」饭盒或盛器服务。我们亦会进一步鼓励学校因应校舍的客观环境,尝试全面或有限度采用中央派饭及即场清洗的午膳模式。事实上,确有一些学校能够克服空间不足的限制,采用综合的午膳供应模式,让至少一部分学生通过轮流分批的做法体验中央派饭的益处。

  为了协助学校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环保署在「减少用完即弃发泡胶食物/饮品容器指引」内列出一份可以提供「可再用」饭盒和餐具的供应商名单。该名单上的供应商均属自愿登记,登记时必须提供充足资料,并接受环保署的监察。监察的范围包括供应商所拥有的经验和设备,和正在提供的服务等。该名单上的供应商数目由2004年时的2间大幅增加至现时的19间,足见「可再用」饭盒的市场需求大增,与学校使用即弃饭盒的下降趋势吻合。

  环保署「减少用完即弃发泡胶食物/饮品容器指引」已载於下列网址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e_eps1.html供议员参考。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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