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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推动企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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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五月十六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推动企业精神的议员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梁刘柔芬议员动议,内容为:「本会促请政府发展和推动企业精神,全方位培养大众认识和建立企业家的素质,从而令香港成为一个具企业精神和文化的城市,以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建议包括:

(一) 确立企业精神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二) 发展企业精神教育,把企业精神元素融入各级基础教育和大学教育的课程中,从而令企业精神成为全人教育的重要部分;

(三) 提升商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同和认知、推动和建立商校合作平台,并研究提供诱因,鼓励商界共同参与推动企业精神;及
  
(四) 为建立企业精神社会奠定良好根基,包括提供有利的社会条件推动创意发展和创新思维,并落实终身学习的发展方向和模式,以系统化的方法推动个人增值。」
  
  张超雄议员及何俊仁议员将分别就梁刘柔芬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其他议案方面,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将会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修订於2007年3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7年污水处理服务(排污费)(修订)规例》。

  余若薇议员亦将会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修订於2007年3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7年污水处理服务(排污费)(修订)规例》。
  
  此外,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将会根据《污水处理服务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修订於2007年3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工商业污水采样与分析的步骤及方法技术备忘录》。
  
  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亦会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於2007年4月24日订立的《2007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2号)规例》及《2007年毒药表(修订)(第2号)规例》。

  另外,政务司司长将提交回应2007年2月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四十七号报告书的政府覆文,并向本会发言。

  在会议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十九项质询,其中五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语音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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