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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香港邮政设有「香港邮政通函邮寄服务」,能够将宣传通函派送到各商业和住宅楼宇信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个财政年度,香港邮政分别派送了多少份宣传通函;及
(二) 有否机制让不欲收取该等通函的市民可免收该等邮件;若有,详情为何;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免收该等通函的市民和屋苑各有多少,以及该机制如何处理没有业主组织的屋苑或楼宇的居民提出免收该等通函的要求?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邮政署以邮政通函邮件方式派送的宣传通函数量如下:
财政年度 派送宣传通函
2003/04 8千2百万
2004/05 8千4百万
2005/06 9千8百万
2006/07财政年度的通函邮件数字仍在整理中。
(二) 邮政署以往曾因应个别大厦或屋苑的业主立案法团所提出的要求,把有关大厦或屋苑从通函邮件的派递名单中剔除。
在过去3个财政年度,从通函邮件的派递名单中剔除的大厦或屋苑数字如下:
财政年度 从通函邮件的派递名单中
剔除的大厦或屋苑的数字
2003/04 0
2004/05 2
2005/06 1
邮政署在最近检讨通函邮寄服务的操作时,认为目前关於从通函邮件派递名单剔除的安排,并不符合署方作为提供邮件派递服务机构的角色。
邮政署认为市民如不欲收取通函邮件,应可直接向寄件人反映其意愿。因此,邮政署建议不欲收取通函的市民,直接通知寄件人。为配合市民在这方面的需求,邮政署将於今年五月九日起推出「不收取通函」的安排,建议通函邮件的寄件人於其通函印上「不收取通函」的条文。透过条文内的资料,住会知道如何能要求寄件人不再向该住寄出通函邮件。
至於已从通函邮件的派递名单中剔除的大厦或屋苑,邮政署稍后会联络有关屋苑或大厦,解释上述新安排。
完
2007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