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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毒害狗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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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智思议员有关毒害狗只案件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一名毒害狗只人士最近又在宝云道及布力径一带作案,杀害最少两只狗及伤害其他狗只。同类事件在以往亦曾发生,但未有任何人就该等事件被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5年毒害狗只的举报个案(包括致命个案)的数目,并按年及按案发地点所在地区和道路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政府采取了什么行动处理该等个案?

答覆:

主席女士:

  警方只有备存在港岛区发生的毒害狗只案件的统计数字,因为这类案件甚少在香港其他地区发生。这些案件的举报按年及地点的详细分项数字已载列於附件。港岛区於过去五年有37宗向警方举报的毒害狗只的案件,而当中的20宗实际有狗只被毒害(其中有8宗属致命个案)。与之前五年比较,致命个案的数字下跌了百分之六十七(或16宗)。然而,由於证据不足,并没有可疑人士被拘捕。

  警方对於处理有关事件予以重视。除了在清早及黄昏於案发黑点一带加强巡逻外,警方亦一直有采取不同措施以引起大众对事件的注意。这些措施包括在多处案发黑点向晨运人士派发单张,以收集情报及提醒市民有关事宜;於二○○五年七月至二○○七年一月期间在案发黑点一带张贴警方的悬赏告示(港币50,000元),征求关於毒害狗只的消息;并在电视节目《警讯》中宣传有关问题,提醒及教育市民妥善地管理狗只(包括戴口罩及预防狗只进食可能是有毒诱饵的不明食物)。

  警方亦有与其他部门携手合作对付有关问题。最近,警方曾与食物环境徖生署在二○○六年十一月在布力径及宝云道采取联合行动,就有关毒害狗只的案件及其他事宜,对狗主作出警告。警方亦曾与爱护动物协会及爱狗协会合作,以提醒其会员好好管理其狗只。

  在宣传履行对宠物的责任及打击虐待动物方面,政府已在二○○六年十二月透过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提高虐待动物的最高刑罚。而考虑到公众教育对打击虐待动物的重要性,渔农自然及护理署(渔护署)亦在二○○六年发出了3,500多次的建议,呼吁市民对其宠物履行责任。当局自二○○七年二月起,在27条电视频道及12条本地电台频道播放两套有关的宣传短片。渔护署亦向全港所有学校派发了有关短片之光碟,以教育学童要履行对宠物的责任。当局希望透过加重法定刑罚及加强宣传,可以确保动物福利在香港得到更好的保障。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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