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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差饷退回租住公屋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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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日)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回覆:

问题:

  财政司司长於今年2月发表本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时表示,政府会宽免本财政年度首两季的差饷。据报,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将在今年7月才把本财政年度首季差饷退回租住公屋(「公屋」)租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延迟退回上述差饷是否对公屋租户不公平;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二)会否要求房委会立即把本财政年度首季差饷退回公屋租户;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公屋租户现时只需向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缴交租金,无需另外缴交差饷、地租或管理费。不过,财政司司长在今年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宽免2007/08年首两季差饷,虽然房委会在法律上并无必要把差饷宽减额转归租户,但为了让这项利民措施能惠及公屋居民,房委会参考了过去的做法,决定把省却的差饷支出按比例从租户缴交的租金中扣除。有关款额将会在租户二零零七年七月及十月应缴的租金中扣除。

  差饷物业估价署每年均会为全港物业进行应课差饷租值重估。由於公屋的应课差饷租值是以整幢租住公屋计算,所以要计算各租户可享租金扣减的数额,房委会须根据每座公屋获得宽减的差饷数额,按单位的面积比例自行计算。房委会已於四月中收到2007/08年度的应课差饷租值的重估结果。为实施租金扣减,房屋署的电脑系统需时作出调校及运算,以准确计算六十多万公屋租户每户应获扣减的款额。

  此外,在本年首两季迁入或迁出公屋单位的租户,由於租期不涵盖整个差饷宽减期,他们可获的租金扣减数额需按比例特别计算。所以房委会需在相关季度结束后,才计算出每个租户可享的扣减数额,并从七月和十月的应缴租金中扣除。

  在让租户尽快受惠的前提下,并考虑到上述因素,我们认为在七月和十月的租金中扣减差饷宽减额,是行政上合理的安排,亦能确保各租户租金扣减的数额,是在公平的原则下准确计算的。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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