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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公众填料接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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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慧卿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於去年批出价值7.68亿元的工程合约,承办商须负责运作本港的公众填料接收设施(包括两个填料库)及运送公众填料至内地指定接收点。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於有关的填料库现已接近满溢,当局为何仍将公众填料接收设施的运作外判予承办商;

(二) 在本港及在内地处置公众填料的每公吨费用分别是多少、本港的公众填料接收设施的运作成本、在内地接收填料工地兴建基建设施的开支、运作这些设施所涉及的员工薪酬和行政开支,以及其他有关的工程的开支;

(三) 既然运往内地的公众填料具经济价值、为何当局不向内地当局收取费用,反而透过给予承办商的合约费向内地当局支付费用;

(四) 内地当局为接收本港的公众填料而需负责哪些工程和有关开支为何;及

(五) 运送公众填料往内地会为本港带来何种效益?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香港现有两个分别位於将军澳和屯门的填料库,一直由政府聘请的承办商管理,用作储存公众填料供本地填海工程使用。碍於本港填海工程数目近年不断减少,大量填料屯积於填料库。为了解决填料库在未来数年满溢的问题,政府与内地当局达成协议,将本港剩余的公众填料运送往内地作填海之用。为配合此项措施,政府在去年批出合约,承办商除了须负责运作全港的公众填料接收设施(包括上述两个填料库),管理填料库的公众填料并将合适的物料提供予本地工程使用,亦要运送剩余的公众填料到内地指定接收地点。

(二) 上文第(一)部份提及的合约价值7.68亿元。运作公众填料接收设施为期两年,处理约1,700万公吨公众填料。至於把公众填料运送到指定接收地点台山,则为期一年,处理约1,000万公吨公众填料。上述合约费用包括支付承建商运作公众填料接收设施及跨境运送公众填料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 香港产生的公众填料一直用作填海之用,但随本港填海工程近年不断减少,尽管我们致力在本地使用公众填料,填料仍供过於求。若情况持续,不单止会将两个填料库填满,剩余的公众填料亦会被迫运往堆填区弃置,大大缩短堆填区的余下使用期。将公众填料运往内地作填海用途是一个符合环保和持续发展的双赢方案。

(四) 据知,内地当局就接收本港的公众填料须作环境监测与评估。至於是否需要进行其他预备工作和涉及开支为何,我们并没有相关资料。

(五) 本港的公众填料运往内地作填海之用,将可善用香港的剩余填料,从而减轻我们处理剩余填料的负担。此举有助清理屯积於将军澳及屯门填料库的填料,以腾出土地作其他发展用途。



2007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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