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局呼吁残疾人士换领「残疾人士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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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福利及食物局今日(四月二十日)提醒残疾人士,如持有的「残疾人士登记证」没附有照片(「旧证」),应申领附有照片的「新证」。所有「旧证」由明年三月起将会失效。
发言人说:「二○○三、○四及○五年内获发『旧证』的持证人,将於今年五月收到换证的邮递通知;而其他已收到换证通知而仍未更换『新证』的持证人,请於今年十月或之前递交申请。」
生福利及食物局康复服务中央档案室自去年五月展开为期十八个月的更换「残疾人士登记证」计划,按照首次发证的年份,分批发信邀请约四万名持有「旧证」(无照片)的持咭人免费更换「新证」。
为提高「残疾人士登记证」的可靠性和认受性,中央档案室由二○○五年七月起,签发附有照片及印刷在防伪纸张上的「新证」予残疾人士。
发言人表示,为提高「新证」的可靠性及认受性,申领「新证」和换领「新证」人士均须提供由注册医生(公立私人执业)或专业医疗人员签发的残疾证明文件。
发言人续说:「档案室已联络社会福利署、特殊学校、技能训练中心及各复康单位,这类机构可跟据他们的记录,为服务使用者的持证人填写换领『新证』申请表内的『残疾类别证明书』。」
换领「新证」人士应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填妥申请表,并连同残疾证明文件及「旧证」一并寄回档案室,档案室在查核有关文件后便会签发「新证」予持证人。
有关换证计划的详情及所需文件的资料,将於邮递通知内列明,详情亦可浏览生福利及食物局网页。有关「残疾人士登记证」的其他资料,可参阅「残疾人士登记证」申请指引,或致电2509 4891、2509 4904或2509 4905查询。
完
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