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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扶贫工作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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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扶贫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扶贫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将于本年6月底完结,政府会否考虑延长他们的任期并增加该委员会的职能,以确保扶贫工作得以延续;

(二) 家庭事务委员会的筹组进度,以及该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将如何令其可协调和配合其他委员会及有关的谘询组织(例如扶贫委员会、安老事务委员会及社区投资共享基金委员会等)的扶贫工作;及

(三) 当局有否计划重组现时的政策局及政府部门,以便更有效地推展扶贫工作,以及会否考虑把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推行就业和福利政策的职责,交由一个新成立的专责机构负责?


主席女士:

提问(一)的答覆

  扶助有需要人士是行之已久的政策。扶贫委员会现正检视各项与扶贫纾困有关的政策和计划、考虑短期及长期须要改善的地方,以及就未来的工作,提出建议。

  政府当局十分重视防贫纾困的工作。下一届政府将会考虑以最合适的架构,继续推展有关工作。

提问(二)的答覆

  正如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施政报告所载,政府现正研究可否设立一个综合、整体、高层次的家庭事务委员会,负责支援家庭的政策和措施,以及如落实建议、所需要的组织调整和资源调配,包括与其他相关谘询组织的配合。研究现正进行,报告将于今年年中前完成,具体决定由下一届政府作出。


提问(三)的答覆

  促进就业是扶贫和鼓励自力更生的最重要途径。政府当局会继续提升劳动人口的就业能力、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推动经济以创造就业机会,以及在适当的情况下提供合适的工作诱因,鼓励就业。下一届政府将会考虑以最合适的架构,继续进行有关工作。



2007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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