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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新编配公屋单位维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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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本人近日接获不少市民投诉,指房屋署新编配给他们的单位出现维修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每年接获涉及新入伙租住公屋单位出现维修问题的投诉个案数目为何,并按所涉的维修问题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二) 会否考虑设立验收制度,由专业人士验证租住公屋单位的质素,并在单位质素达到满意程度后才将之出租;若会,该制度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无论是建造新公屋楼宇或翻新旧公屋单位,房屋署均有严格的监察及验收制度,由专业人员及资深工程监督执行,以确保各公屋单位的质素达到合理水平,才安排出租。

  就问题的两个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 根据房屋署的记录,过去三年涉及新入伙单位维修事宜的投诉个案数字和所涉维修项目的分项数字载於附件。这些个案大部分涉及小型维修项目,经过简单工序处理后,均能令租户满意。

(二) 所有新建公屋的工程均由拥有专业资格和多年经验的房屋署合约经理及其工程项目队伍严格监督。在工程完工阶段,工程监督会依照一套详尽的程序验收。合约经理会查核验收报告,并作实地视察,以确保各楼宇及单位的质素达到合理水平,然后单位才会出租。最近房屋署更推出「入伙服务大使计划」,在新建公屋楼宇的入伙期内,为租户提供以客为本和高效率的修缮服务。

  在翻新旧单位方面,负责的承办商均为经房屋署甄选之「优质保养承建商」。一切需由业主负责的维修项目,例如石屎剥落、渗漏和渠务等,房屋署会确保维修妥当。房屋署的维修队伍(包括专业人员及资深工程监督)会在工程进行期间作出严格的监管,并会在完工阶段进行验收,以确保维修及翻新工程的质素。此外,租户亦可选择向房屋署申请领取「翻新津贴」,自行安排进行一些简单的维修及翻新工程,如粉饰墙身和修补室内瓷砖等,以便提早入伙。

  在租户入伙后,房屋署仍会迅速回应租户的要求,进行各项应由业主负责的维修项目,以保持单位状况良好。自二零零六年起,房屋署更推行「全方位维修计划」,主动分阶段勘察全港共六十多万个公屋单位,全面地查找维修问题,以进一步改善公共屋恏的居住环境。



2007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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