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警方加强执法力度拘捕被法庭通缉的拖欠罚款人士
**********************

  警方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一日)表示,警方将落实措施以加强执法力度,拘捕因涉及交通或非交通违例罪行而拖欠罚款被法庭发出拘捕令通缉的人士。

  这些措施包括:

* 向前线警务人员发出清晰完备的行动指引,执行不缴付罚款手令;
* 前线的警区密切监察有关的执行情况;以及
* 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加强缉捕行动。

  发言人说:「上述措施是回应审计署署长就警方执行不缴付罚款手令的情况所提出的建议,有关安排会於四月十五日全面实施。」

  审计署署长第四十六号报告书指出,虽然警方已作尝试执行有关的手令,但截至二○○五年年底为止,涉及未能成功执行的不缴付罚款手令的欠款人总数为七千二百五十四人。而在这七千多人中,有少部分持续欠款人涉及多张不缴付罚款手令,所欠罚款数额庞大。

  发言人强调:「警方同意必须采取恰当和严正的措施针对多次违抗法庭命令并拖欠钜额罚款的欠款人,但为免影响出入境管制站人流的畅顺,警方已制定行动计划找寻及拘捕涉及多项不缴付罚款手令的人士。警方并会於落实行动的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检讨。」

  发言人补充:「警方敦促任何人士如有拖欠罚款应尽快缴付,否则,警方绝对可引用不缴付罚款手令赋予的权力,拘捕这些欠款人。」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号



2007年4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9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