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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检获非法进口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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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四月十一日)表示,在复活节期间,当局在香港国际机场检获一批从泰国非法偷运到港的蛇,数目达1,100条。

  该批蛇由尼龙袋包裹,分别收藏在60个箱内,连同其他71个载有鱼类的箱子,四月八日空运抵达本港机场清关。

  在海关协助下,渔护署人员透过X光侦测该批非法进口蛇。

  该署发言人表示,该批蛇相信属濒危物种的水律,充公后已送往位於上水的动物管理中心。

  署方正研究循香港法例586章《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和香港法例139章《公众徖生(动物及禽鸟)规例》提出检控。

  根据现行法例,进口本港的爬虫类动物、雀鸟和哺乳类动物必须附有特别进口许可证或动物卫生证明。

  所有入口的猫狗均须附有徖生证明文件,而来自某些地区(包括内地)的猫狗,抵港后须於该署的动物检疫中心接受检疫四个月。

  任何人士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有关牌照管制的规定,可判处罚款500万元和监禁两年。根据《公众徖生(动物及禽鸟)规例》,非法进口动物可被罚款2,000元,涉及的动物亦会被充公。

  该署去年检获约3,700只爬虫类动物、16只狗、4只猫和8只其他哺乳类动物非法偷运到港。

  市民如欲查询动物入口或举报偷运个案,可致电1823与该署联络。



2007年4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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