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委任司法人员
******

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四月二日)宣布委任梁俊文先生为区域法院法官,任命由二○○七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委任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梁俊文先生的简历如下:

  一九六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一年分别取得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一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自一九九二年起私人执业。



2007年4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