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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主席范鸿龄欢迎陈唐芷青再获委任为行政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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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主席范鸿龄,今日(四月二日)欢迎行政长官再度委任陈唐芷青女士为积金局行政总监。陈太的任期为三年,2007年7月1日生效。

  范鸿龄主席说:「董事会非常满意陈唐芷青女士的工作表现。我们深信积金局在陈唐芷青女士继续领导下,定能令强积金制度的运作更完善,成效更大。」

  陈太说:「我感到非常荣幸再获委任为积金局行政总监,亦很高兴能与积金局的同事并肩携手,看管及进一步发展强积金制度,服务社会。我们期望在范主席及董事会各成员的引领及支持下,竭尽所能,迎接未来的挑战。」

  「我亦衷心感谢强积金制度下之伙伴,包括业内人士、计划成员、雇主及他们的代表、政府及社会各界过往对强积金制度的支持。我期望继续与他们紧密合作,使强积金制度更加稳固,为本地就业人士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

  陈唐芷青女士在2000年加入积金局,担任执行董事(行政),2001年出任营运总监(机构事务),负责政策发展、机构事务、人力资源、财务及资讯科技事宜。在前任行政总监许仕仁先生离任后,陈太於2003年7月出任署理行政总监,而2004年7月获正式委任为行政总监。在加入积金局前,她在1980-1991年间曾在香港政府政务主任职系工作,其后在1991-2000年任职医院管理局。



2007年4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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