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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呼吁扫墓人士小心山火(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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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三月三十日)呼吁拟在清明节假期前后前往郊外扫墓的市民,谨慎处理火种,防止山火发生。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根据《林区及郊区条例》,任何人士在郊区留下火种或随意燃烧冥镪,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一年。

  他强调:「渔护署於清明期间,将特别派遣巡逻和执法人员到各郊野墓地巡视,如发现有人违例,会即时检控。在过往一年,根据有关条例在不同地区即场检控了十六名违例市民,罚款三百至一千元不等。」

  「大部分在郊外发生的山火,均是人为疏忽所引致。只要扫墓人士遵从一些简单守则,便可避免该等意外发生。」

* 应使用工具清除杂草,切勿以火燃烧野草;
* 应在化宝盆或铁桶内燃烧香烛及冥镪;
* 切勿遗下尚在燃烧的祭品置之不理;以及
* 在离开墓地时确保所有火种已熄灭。

  发言人说,在清明节假期期间,渔护署会在郊野公园适当地点,派发铁桶供扫墓人士焚烧冥镪。他亦提醒市民,在郊野公园烧烤游乐时,必须在指定的烧烤场地生火,免被检控。

  此外,渔护署亦会加派郊野公园护理员,联同消防处、警务处和民众安全服务处人员,在多个山火黑点附近巡逻及派发防火宣传单张。地球之友及中国香港旅行远足联会亦会派出义务工作队到墓地或行山径进行防火宣传工作。

  发言人也提醒市民,在扫墓或烧烤后,必须清理带来的祭品及垃圾,保持郊野清洁。去年,渔护署在郊野公园检控了六百六十九名乱抛垃圾市民,罚款一千至一千五百元不等。



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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