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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交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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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会向立法会提交《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草案》,旨在鼓励市民采用具能源效益产品,有助减少温室气体及其他空气污染物的排放。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今日(三月三十日)表示,根据条例草案,政府建议将雪柜、冷气机和紧凑型荧光灯(悭电胆)纳入首阶段的强制性标签计划。

  发言人说:「三类指定产品推行强制性标签计划后,每年可节省一亿五千万度电,相等於十万五千台冷气机每年的耗电量,或每年约一亿三千五百万元电费。此外,本港每年可减少排放十万五千公吨二氧化碳。」

  根据强制性标签计划,指定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须就其产品自行进行测试,并在这些产品贴上指定格式的能源标签,才可在本港供应这些产品。

  目前,这些产品在本港的总用电量约为每年六十七亿度电,占本港住宅每年用电量百分之七十以上。这些产品在推行自愿性参与的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初期已被纳入该计划内,并且是计划中市场渗透率最高的产品。

  发言人说:「我们在参考强制性标签计划首阶段的结果和节省的用电量后,会继续把强制性标签计划扩展至其他电器。我们亦会就日后的扩展建议充分谘询市民和业界。」

  条例草案会在四月四日刊登宪报,并会在四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



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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