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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大学教职员向私家病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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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及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大学(「港大」)和香港中文大学(「中大」)辖下医学院的教职员向私家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往往会使用公立医院的设备,故须将他们的服务收费的四份之一上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此外,这些受薪的教职员亦可以大学教职员名义在私家医院诊症或进行手术。鉴於有关的服务收费及分帐安排近日引起了各界关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这些教职员向私家病人提供服务的下列资料(见附表一)?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据香港大学(港大)、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及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提供的资料,港大及中大辖下医学院的教职员向私家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料,见载於附表二。



2007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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