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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递交报告(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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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发放:

  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已於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向行政长官递交报告。

  委员会主席黄应士表示:「经过连月来的检讨、研究、谘询及商议,委员会确信香港需要公共广播服务。随着数码化及多媒体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本地广播业的面貌将不断改变。这些转变非但不会削弱,反而会提升公共广播服务的社会责任及价值。市民对公共广播服务的需求会日益殷切,并期望能从这可靠的来源得到准确持平的资讯、教育资源与灵感,以及高素质的娱乐和启迪。」

  委员会检讨了香港广播行业的现况,建议新的公共广播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经费主要来自公帑,负责为市民提供普及、多元、独立而独特的公共广播服务。委员会建议这个新成立的公共广播机构名为香港公共广播公司。

  黄应士说:「公共广播公司应拥有编辑及节目自主权。该公司的董事局、管理层及前线员工应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使言论及新闻自由。」

  「此外,该公司亦应奉行严谨的管治及问责措施,并就其服务范围、节目素质及资源运用向公众负责。」

  报告建议公共广播公司应该发挥四项具体功能。首先,该公司应巩固公民意识及促进公民社会发展。香港的公共广播服务应提供真确而公正的新闻报道、资讯、观点及分析,加强公众对社会、国家和世界的认识,并增加市民对「一国两制」的认知及了解其实施情况。此外,公共广播服务亦应为交流意见提供开放平台。

  第二,它应该促进社会共融及多元性。公共广播应该提供多元而普及的服务,以敏锐的触觉反映香港与世界的多元面貌,从而提高市民对香港及外地不同文化、语言、宗教和种族的认识与包容。

  第三,它应该推动教育及鼓励持续学习,引发市民对各种课题的兴趣,并提供教育资讯及资源,鼓励不同年龄人士及各种层次的学习。

  最后,它应该激发创意,推动追求卓越的风气,丰富香港市民的多元文化生活。公共广播公司应该制作、委约或购买独特的原创节目,积极引发市民对文化活动的兴趣、参与及投入,而其节目方针及采纳的机构政策与措施,也应鼓励创意及有利於培育人才。

  黄应士补充说:「为有效发挥上述多项功能,公共广播服务必须紧贴多媒体发展,并在有需要时扮演领导角色,利用众多不同的平台传送节目,务求为最多的市民服务。」

  「因此,我们建议公共广播公司应在数码平台上运作,拥有至少一条免费电视频道,以提供粤语、英语及普通话节目,另外也应拥有充足的电台频道,尤其是超短波FM频道,以及发展多媒体服务。」

  黄应士称:「委员会认为报告中的建议一旦落实,会为本地广播业带来显著的改变。我们相信真正的公共广播服务会使香港的社会及文化面貌更多姿多采,令本地广播业的生态更均衡,对广播业长远的蓬勃发展也有裨益。此外,它亦会扩展市民的地区及国际视野,并提高香港的竞争力。」

  委员会於去年一月成立,负责检讨及界定香港的公共广播服务及其角色。若委员会认为香港需要公共广播服务,便应就提供该服务的具体方法与途径制订建议,以服务香港广大市民。

  检讨期间,委员会曾与立法会议员、商业广播机构、其他传媒工作者、香港电台管理层及员工代表、学者、不同的关注组织及社会团体会面,也曾与海外公共广播服务专家交换意见。此外,还有许多人士以书面或经由委员会的网站表达意见。

  黄应士说:「许多本地及海外人士慷慨而坦率地分享了他们的想法、识见、经验与专长,我们深表感谢。此外,我们特别感谢由委员会设立四个专题小组的成员。他们协助制定管治架构、问责措施、财政安排及节目事宜等方面的建议,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们相信政府会详细考虑委员会的报告,并展开公开谘询。我们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共同创建香港未来的公共广播服务。」

  报告载述了委员会的详细建议、理据及其他曾探讨的方案,现已上载於工商及科技局的网页:http://www.citb.gov.hk/ctb/chi/new/pr28032007.htm。为方便市民掌握报告的内容,后附建议摘要。



2007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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