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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院事件调查委员会明日进行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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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调查委员会发:

  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调查委员会明日(三月二十二日)进行聆讯。

  委员会会处理以下事项:

(甲) 确认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胡国兴法官在二○○七年三月十六日取消继续审理该调查之前所作出的命令和指示;

(乙) 就莫慕贞教授、叶建源先生、庞忆华博士及余树德先生成为牵涉人士的申请作出裁定;

(丙) 就有关文件的保密及保密权申索作出裁定;

(丁) 考虑牵涉人士或会提出的其他申请;以及

(戊) 考虑及在合适的情况下定出更多的聆讯日期。

  聆讯将於上午十时在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三十八楼聆讯室进行,聆讯会公开予公众旁听。



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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