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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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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日(三月十二日)出席香港工程师学会建造部第六届研讨会的致辞全文(中文译本):

余先生,梁先生,何博士,各位嘉宾:

  早晨。我很高兴今天出席由香港工程师学会建造部举办的研讨会。

  今天的研讨会以「楼宇建设及工程承建的全球化」为主题。这是一个对我们影响深远,并值得细心思考和讨论的课题。我们实在感谢香港工程师学会的安排,让来自各界别的专业人士及政府代表能在今天的研讨会聚首一堂,就这项重要的课题交流意见。要确保本港的建筑业能在全球化的环境中继续蓬勃发展,实有赖社会各界同心协力。我们要保持紧密联系,以制订切合世界发展趋势的策略,建立一个合适的平台,让建筑业能持续发展。

  随着建筑科技不断进步,世界各地建筑业的发展迅速,公众对现代化建筑设计的需求越来越大,他们同时亦期待设备更完善及优化的建筑物供用户与住客享用。在香港,所有的私人楼宇建筑工程,均受《建筑物条例》所规管。为促进现代化和创新的楼宇设计,政府一直与时并进,适时更新及修订《建筑物条例》,以配合建筑业的持续发展和本港社会的实际需要。为此,屋宇署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系,透过不同途径去了解建筑界和公众的意见,以制订切合香港最新发展的政策和监管制度。为了更新《建筑物条例》,我们近年曾就该条例作出多项修订,当中包括:

(i) 规定所有新发展项目必须提供紧急车辆通道,以供消防车辆安全无阻地通往这些建筑物;
(ii) 成立注册岩土工程师名册,并就规定涉及岩土工程的建筑项目,有关人士必须聘请注册岩土工程师,以确保这类工程项目的专业水平;及
(iii) 引入针对僭建物发出警告通知的机制,如果僭建物没有在有关指定限期内拆除,屋宇署会将警告通知在土地注册处注册,有关注录要待有关僭建物完全被清拆之后才会撤销。

  现行《建筑物条例》内大部分的规定都是以订明标准的形式订立,以规管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造。近年来,世界各地均有采用以效能为本的建筑标准的趋势。从外国及本地的经验所见,以效能为本的规管制度,不单可让建筑专业人士在楼宇设计上发挥更大的创意和弹性,更可让从业员采用更先进及创新的设计方案。这种以效能为本的规管制度更能配合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及不断演进的社会需要。

  为了配合上述发展,屋宇署正积极为现行《建筑物条例》所订定的建筑物规划、设计和建造标准进行检讨,以期制订以效能为本的规定。当中研究范畴包括楼宇的排水系统,楼宇建造及楼宇消防安全规定。这些研究已接近完成阶段,而屋宇署亦已颁报了新的作业守则,在楼宇建造方面,提供以效能为本的指引,例如:在2004年颁报的《基础作业守则》和《混凝土的结构应用作业守则》,以及在2005年颁报的《钢材的结构应用作业守则》等。屋宇署会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研究,以期在楼宇设计和建造方面引入更多现代化的楼宇设计及建筑规定。

  当局亦正计划在《建筑物条例》中引入一套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旨在根据建筑工程的性质、复杂程度和安全需要,对工程施加适当程度的监管,以便公众可以循简化的法定程序进行小型工程。

  在现行的《建筑物条例》下,所有建筑工程,不论其规模与及复杂程度,均受同一套楼宇监管制度规管。楼宇业主必须委聘注册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进行所有建筑工程。在展开工程前,有关人士更必须事先获得建筑事务监督批准有关图则和同意。这个制度非常严谨地监管各种建筑工程,但事实上,很多建筑工程均是一些相对较为简单和性质属小型的工程,例如窗户维修、安装冷气机支架和竖设小型招牌等。

  我们认为对建筑工程所施加的监管应与其性质、复杂程度及安全需要相称。对小型建筑工程来说,我们建议以简化的程序进行审核及监管。在建议的新制度下,业主可根据小型工程的类别聘请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进行工程。一般家居的小型工程,例如安装冷气机支架,均无须委聘认可人士和注册结构工程师。但是,对於较大型的工程,例如较大型的改建和加建项目,则仍须由认可人士和专业人士负责监督。我们相信此类小型工程无需在进行前事先获得建筑事务监督批准有关图则和同意。因此,在建议的制度下,我们只要求有关的专业人士和承建商在工程完成后把报告提交屋宇署,而不再设有要求预先批准的规定。新的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为楼宇业主提供一个简单、安全和有效的途径进行小型工程,这制度可理顺楼宇工程的监管、提升工程的质素及确保楼宇安全。

  屋宇署已就小型工程规管制度建议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各建筑业专业团体、香港建造商会及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制度关注小组的代表,共同设计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具体建议。我们广泛谘询了各界对於新制度的意见,并於去年十一月及十二月举办四个简介会,向各持分者介绍拟议中的制度,并交换意见。因应收集到的意见,我们正就有关的建议定稿,并计划在今个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屋宇署会继续与业界就配套措施及具体细节方面交换意见,以确保监管制度在实施后能顺利推行。

  谈及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计划建议,我在此再次强调我们以全面的策略以长远地解决楼宇失修这个问题的决心。我们先后进行了两轮公众谘询,以制定既可行又为社会大众接受的计划。谘询的结果均显示市民普遍支持推行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以确保大众安全,市民也认同业主应履行妥善保养楼宇的责任,并承担维修所需费用。

  我们现正因应收集到的公众意见,敲定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的各项细则,为配合推行上述的计划,我们会加强为有需要的业主提供财政上和技术上的支援。我们打算稍后公布公众谘询结果和落实两项计划的安排。

  要确保香港的建筑业能配合世界持续发展的步伐,并维持作为一个国际城市的竞争力,政府必须与业界手合作,适时制订有利发展的政策和策略。在这方面,香港工程师学会一直是我们的紧密伙伴。我谨此感谢学会多年来的支持。我祝愿学会在未来再创高峰,并祝这次研讨会成功。多谢各位!



2007年3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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