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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积极打击涉及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的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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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三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郑家富议员有关涉及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刑事案件的提问的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过去三年,每年涉及的士及红色公共小型巴士(「红巴」)的刑事案件数目和警方接获的相关求助个案数目、有关的破案数目和被检控的人数,并按所涉罪行(包括抢劫、袭击及恐吓司机和毁坏车辆)及该等个案是否涉及三合会活动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政府有没有制订措施,确保的士及红巴的司机的人身安全;若有,这些措施的详情;若没有,原因是什么;及

(二) 在过去三年,警方每年接获在香港国际机场的士站发生涉及三合会活动的投诉个案数目及相关的被检控人数,并按所涉罪行或不当行为(例如恐吓司机、在候客车队中打尖及向排队的士勒索金钱等)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有没有措施惩罚作出上述不当行为(例如打尖)的的士司机(包括采取类似以往启德机场的措施,将该等司机纳入「不受欢迎名单」,并禁止他们进入机场的士站);若有,这些措施的详情是什么;若没有,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当局并无把涉及公共小型巴士(公共小巴)案件的数字细分为红色小巴和专线小巴。过往三年,每年涉及的士及公共小巴的报案数字、破案数字、当中涉及三合会的案件数字及被检控人数,载列于已发放给议员的附表内。有关数字维持在每年100宗以下,相对同类案件的整体数字并不算高。与三合会有关的案件亦维持在低水平。

  当局一向十分关注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机的人身安全,警方亦会经常积极采取措施打击涉及的士及公共小巴之暴力罪案,及与三合会有关之活动。

  就公共小巴而言,各个警察总区及警区之反黑组警员会定时巡查区内的小巴站,就各条小巴路线之营运方式,与路线之负责人与及参与路线营运之小巴司机会面,以收取情报。当情报显示可能有三合会份子企图采取不法手段,操控任何小巴路线之营运,警方定会主动采取行动,作出调查及拘控涉案人士。

  在预防方面,警方会不时与全港之小巴司机团体及的士司机团体进行会议,就防止罪案及保障个人安全的方法和措施提供意见,例如,遇劫时应如何应变,工作时避免携带贵重财物及将车资收入分散收藏等。

(二) 任何司机(包括的士司机)皆须遵守《机场管理局附例》(第438A章)及《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否则可能会被检控。机场的士站的日常运作,由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负责。机管局并没有将违法司机纳入「不受欢迎名单」的措施,而根据其纪录显示,以往启德机场亦未有此类措施。

  根据警方的纪录,在二○○四至二○○六年发生在机场的士站内的案件中,分别有两宗在二○○五年及一宗在二○○六年的案件涉及三合会活动。二○○五年的两宗案件涉及有人自称三合会会员及刑事恐吓,而二○○六年的案件则涉及刑事恐吓。就这三宗案件,警方共拘捕三名涉案人士。



2007年3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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