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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批出一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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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三月六日)公布,该署於二月份发出一份住宅单位的预售楼花同意书。
 
  该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位於薄扶林的七百零九个住宅单位,预计在二○○八年九月落成。

  截至二○○七年二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十份,而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的申请则有七份。

  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二千九百一十五个单位,其中两宗申请涉及九十六个住宅单位,预计於二○○七年落成;七宗申请涉及二千六百三十五个住宅单位,预计於二○○八年落成;其余一宗涉及一百八十四个住宅单位,预计於二○○九年三月落成。

  另外,该署正处理五份住宅单位的转让同意书申请,共涉及三千五百零九个单位。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二○○七年二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网址是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7年3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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