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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选举提名裁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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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乙东先生於今日(二月二十六日)递交了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表格。

  选举主任冯骅法官裁定该提名为无效,原因是该提名未能符合《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16(2)(a)条的规定,由不少於一百名选举委员作出。




2007年2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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