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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年底人口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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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统计处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发表的数字显示,二零零六年年底的香港人口为6 900 700人(临时数字)。与二零零五年年底人口比较,增加62 900人(临时数字),增长率为0.9%(临时数字)。

  编制上列人口数字过程中,已采用二零零六年七至八月间进行的二零零六年中期人口统计所得的数据。

  编制人口数据的方法相当繁复,所需的资料来源亦很广泛。其中,人口普查及中期人口统计系列的统计结果,是整个编制过程的根基。这些基准资料,加上透过其他行政系统(例如出生、死亡及出入境纪录)及抽样统计调查(特别是持续性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所得资料,编制而成的统计数据,连结成一个人口统计数据资料库,数据可用於编制人口数字及其他众多用途。

  以出生人数的65 800人减去死亡人数的36 900人计算,二零零五年年底至二零零六年年底的人口自然增长为28 900人。

  在同期内,香港的整体人口增加62 900人(临时数字),人口自然增长占28 900人,而香港居民人口净迁移人数(即移入减移出)为净移入34 000人。

  出生及单程通行证持有人的移入均是整体人口增长的重要元素。二零零五年年底至二零零六年年底的出生人数(65 800人,包括由香港居民和非香港居民所生的活产婴儿)与整体人口增长的比率为105%。单程通行证持有人的移入(54 200人)与整体人口增长的比率为86%。

  在同期内,死亡抵销部分增长。死亡人数(36 900人)与整体人口增长的比率为59%。此外,不计算上述单程通行证持有人入境的数目,净移出人士有20 200人,与整体人口增长的比率为32%。

  香港人口是根据「居住人口」的定义而编制,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动居民」。二零零六年年底的总人口中,常住居民占 6 667 800人(临时数字),而流动居民占232 900人(临时数字)。

  「常住居民」包括两类人士:(一)在统计时点之前的六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三个月,又或在统计时点之后的六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三个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论在统计时点他们是否身在香港;及(二)在统计时点身在香港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流动居民」是指在统计时点之前的六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一个月但少於三个月,又或在统计时点之后的六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一个月但少於三个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论在统计时点他们是否身在香港。

  香港人口数字并不包括来港旅客。二零零六年年底,在港旅客为337 600人。

  根据二零零六年中期人口统计结果得出的人口基准,二零零一年年中至二零零六年年中的人口数字亦已相应作出修订(表一)。该修订已应用於计算先前人口数字时还未有的更准确人口变动数字。人口数字下调幅度大约为百分之二左右。

  根据惯例,每次发表最新的人口数字为「临时数字」。而经修订的数字会在其后的六个月公布。即是说,二零零六年年底人口的临时数字於今天公布,而修订数字将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公布。




2007年2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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