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局订定农场猪只饲养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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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二月十二日)公布新制订的猪只饲养工作守则,以保障公众生并减少环境滋扰。
工作守则涵盖多个范畴,包括农场管理、猪只进出管制、疾病监察和预防,以及进口和付运猪只。
农场必须遵照适当程序处理禽畜废物,保持生。
渔护署助理署长廖季坚兽医今日在记者会表示,将会征询业界意见,谘询期於五月结束。
他说:「有关守则由渔护署、环境保护署和食物环境生署共同制定,旨在提升本地猪场的饲养水平,减低区内公众健康的风险。」
「有关规定亦有助减少猪场对环境造成的滋扰。」
廖季坚说当局会对违反守则的猪农采取行动,定出的罚则包括撤销牌照。
本港现时有265个猪场,截至二月初,渔护署接获114宗退还牌照申请,而这些猪场结业后全港养猪量会减少百分之三十七。
完
2007年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3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