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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运动员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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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蔡素玉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书面答覆(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代答):

问题:

  虽然本港的运动员在多哈亚运会中夺得6面金牌、12面银牌和10面铜牌,创下破纪录的佳绩,但不少运动员表示,他们获发的生活津贴甚为微薄。关於现役和退役全职运动员的生活保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香港体育学院现时发放给运动员的生活津贴的最高和最低金额、厘定及发放这些金额的准则,以及个别运动员获发的金额是不是与他们在国际赛事中的成绩挂恥

(二)有没有评估运动员获发的生活津贴是否足以让他们应付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开支;及

(三)有否打算为全职运动员提供退役后的生活保障?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目前由香港体育学院(香港体院)向全职运动员提供的生活津贴,主要来自三项由香港体院管理的拨款:「体育学院生活津贴」、「体育资助基金」和为伤残人士运动员而设的「伤残人士体育资助基金」。香港体院主要参照运动员在国际赛事中的成绩,厘定及发放上述的津贴金额。

  就「体育学院生活津贴」而言,合资格的成年运动员每月可获二千元至一万元;而合资格的青少年运动员则每月获发五百元至三千元。「体育学院生活津贴」的批核准则载於附件一。

  至於「体育资助基金」,合资格的成年运动员每年可获发放的金额最高为九万元,最低为三万元。合资格的青少年运动员每年可获发放的金额最高为三万元,最低为一万元。「体育资助基金」的评核准则载於附件二。

  由於运动员可同时获发「体育学院生活津贴」及「体育资助基金」,因此,以每月平均数计算,每名成年运动员每月可获发的生活津贴及资助金额合共可达一万七千五百元。

  由於批核准则严格,加上资源上的限制,因此只有少数精英运动员可以得到这个水平的资助。行政长官在二○○六至○七年度的施政报告中指出,政府会增拨资源推动香港的体育发展,包括每年增拨四千万元予精英运动员。此举可以加强对运动员的支援。

  另一方面,透过「伤残人士体育资助基金」,每名合资格的伤残人士运动员每年可获发放的金额,最高为五万元,最低为一万五千元。「伤残人士体育资助基金」的评核准则载於附件三。

(二)香港体院不仅向运动员提供生活津贴,还为运动员提供其他方面的支援,包括免费住宿、膳食、医疗及保险、训练及比赛所需器材及服装、运动医学及科研支援和进修及职业辅导,并负责所有海外训练及比赛费用。综合而言,香港体院所提供的支援及津贴应该可以让大部分运动员应付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的开支。

(三)香港体院现时设有专责部门,协助精英运动员升学,并提供就业辅导服务,帮助全职运动员在退役后重投社会。为鼓励更多有潜质的青少年投身体育事业,我们会检讨和研究各项配合运动员退役的措施。



2007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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