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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行人横过马路时使用流动电话或其他电讯设备的道路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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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郑经翰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自二○○○年七月一日起,法例禁止驾驶人士在其驾驶的汽车移动时,以手持的方式使用流动电话、其他电讯设备或有关的附件。然而,现时并没有相若的法例禁止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作出此类行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每年有多少宗涉及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的交通意外,以及这些意外当中,有关的行人於事发时正在使用流动电话或使用耳筒收听电台节目或音乐的意外所占的百分比为何;

(二) 有没有研究可否立法禁止行人於横过马路时使用上述器材;及

(三) 除立法外,政府有否其他措施可减少此类交通意外?

答覆:

主席女士:

  近年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有下降趋势,在二○○四、二○○五及二○○六年,涉及横过马路的行人的交通意外分别有1,460、1,418及1,194宗。我们没有行人在意外时正在使用流动电话或耳筒的确实数字。

  数字显示,在横过马路时被车辆撞倒的行人,超过半数是没有顾及交通情况横过马路。由於除了使用流动电话或耳筒外,尚有很多其他原因引致行人过路时没有顾及交通情鶪,因此,我们没有研究立法禁止行人於横过马路时使用有关器材。

  我们会继续透过传媒、讲座、街头宣传运动等加强宣传和教育,以提醒行人注意道路安全,以及横过马路时要集中精神和留意路面情鶪,我们亦会提醒司机要特别注意行人。



2007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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