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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谨慎及公平地处理员工调派或轮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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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凤英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就谨慎及公平地处理员工调派或轮值安排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有前线公务员向本人反映,平日的下班时间因实施五天工作周而推迟,令他们难以兼顾若干家务,例如接子女放学或上市场买菜。由於他们担心恢复先前的安排会令其他同事不能逢周六休假,因此不愿意向主管反映所遇到的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如何帮助这些员工解决有关困难;及

(二)会否考虑让这些员工选择提早上班及下班?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落实五天工作周的大前提,是必须维持政府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效率。故此,改行五天工作周后,部门会延长周一至周五的办公时间,以充分补足以往星期六的办公时数。同时,政府推行五天工作周的其中一项基本原则是不减少员工的每周规定工作时数。故此,有关员工周一至周五的工时需略为增长。

  为了维持紧急及必需的服务,我们现阶段估计,到了二○○七年七月,约有数万名公务员需维持每周值勤五天/五更以上。为了让更多员工有机会改行五天工作周,部门管理层会谨慎及公平地处理员工的调派或轮值安排。若个别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适应五天工作周的上班时间,他们可向部门反映,部门管理层在可行的情况下,会考虑为他们安排非五天工作的岗位。

(二)部门首长一向视乎运作需要制订其辖下办公室的办公时间。同时,部门首长有责任确保办公时间内有足够人手提供服务,以及员工的实际工作时数不少於其规定工作时数。事实上,大部分推行五天工作周的部门已安排员工按轮值表以交错工作时间上下班,以确保在延长了的办公时间内有足够人手提供优质服务。因此,部门首长在顾及上述基本原则和内部协商后,并在可行的情况下,可为员工订下有若干弹性的上班及下班时间。



2007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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