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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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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已委任范鸿龄议员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的新任主席,任期两年,由今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财政司司长唐英年今日(二月六日)宣布该项任命时说:「范鸿龄议员是商界及财经界的领导人物,对该两个范畴均有丰富经验及深厚认识,备受推崇;范议员在公共和公益服务方面也有超卓表现。他具备远大目光、领导才能及杰出能力,可以进一步推动本港强积金计划健康及持续发展。」

  唐英年说:「我们也衷心感谢李业广议员。自一九九八年开始成立积金局以来,李业广议员即带领该局,为该局的发展奠下稳健基础,贡献至为重大。强积金计划能顺利推出,李业广议员担当了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计划实施初期的重要时刻,而当时本港经济环境仍欠理想。他其后带领强积金制度跨越多个重要里程碑,并使整个制度踏上为本港工作人口的退休保障积累财富的坚实道路。

  财政司司长同时公布,再度委任积金局八名现任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由今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他们分别是孔令成、李王佩玲女士、孙德基、谭耀宗议员、丁午寿、黄定光议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此外,财政司司长亦委任李凤英议员接替李启明出任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由今年三月十七日生效。李启明自一九九八年起已为积金局服务,贡献良多。

  唐英年说:「我们有信心在范鸿龄的领导下,以及凭其他十五名董事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积金局定能继续有效和高效率地执行其法定职能。」

  截至二○○六年十二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拥有超过二百三十万个计划成员。强积金核准成分基金的总资产净值超过二千亿元(包括从自愿职业退休计划所转移的资产)。

  积金局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成立,是负责规管和监察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法定组织。该计划是本港「三大支柱」退休保障模式的重要一环。积金局亦负责规管由雇主自愿成立的职业退休计划。

  以下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成员名单(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主席
──
范鸿龄议员,SBS,JP

非执行董事
─────
陈景生先生,SC,JP
孔令成先生,JP
李王佩玲女士,JP
李凤英议员,BBS,JP
孙德基先生,BBS
谭耀宗议员,GBS,JP
丁午寿先生,SBS,JP
黄定光议员,BBS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由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劳工)任候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任候补)

执行董事
────
陈唐芷青女士,JP (行政总监)
于海平女士 (营运总监(执法))
马诚信先生 (执行董事(规管及政策))
吴积民先生 (执行董事(监理))
姚纪中先生 (执行董事(行政))



2007年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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