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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女涉证券诈骗案被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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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介乎三十三岁至四十二岁的两男一女因涉及一宗证券诈骗案,今日(二月二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四至十七个月,有关案件涉及的损失为三千二百万元。

    案情透露,该三名被告为一间已被清盘的证券公司的职员,他们涉嫌於二○○○年一月至二○○二年五月期间,透过以三人亲友名义开设的证券户口,将客户托管於该证券公司的股票非法售出。

   大部分在有关交易中得到的利益会存入三人亲友的银行户口,再转送至三人名下。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察觉到有关非法行为,开始调查该证券公司,其后将案件转交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跟进。

    经深入调查后,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拘捕三名被告,并於二○○六年二月落案控告三人盗窃、伪造帐目及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

    他们於较早前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并於今日被判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六号



2007年2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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