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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1939、1940、1941或1942年出生人士开始换领换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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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於1938、1939、1940、1941或1942年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均须於2007年2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前往智能身份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称,这是香港智能身份证换领计划的最后一个换证阶段。上述年龄组别的永久性居民及临时居民均纳入计划内。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30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由即日起,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致电热线1838 333,或登入「生活易」网站www.esd.gov.hk预约换证时间。入境事务处发言人称:「申请人宜先预约换证时间,以便可在所选择的时段内办理手续。」

  如身份证上印有居留身份符号「A」或「***」符号,或身份证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后签发并印有居留身份符号「R」,申请人只须带同现有身份证前往申请。不属上述类别的合资格申请人,除带同现有身份证外,还须带备旅行证件,以显示其现时在港的居留身份。

  若老年人、失明人士及体弱人士认为依照换证计划申领智能身份证会损害其健康,可以书面形式向人事登记处处长申请豁免登记证明书。已获签发豁免登记证明书的人士无须依照换证计划换领新身份证。

  1933、1934、1935、1936或1937年出生人士的换证期将於2007年2月10日结束。仍未换证的合资格人士应尽快办理手续,以免在限期前出现拥挤的情况。

  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即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5,000元。

  如欲获得更多有关换证计划或申领豁免登记证明书的资料,请浏览网页www.smartid.gov.hk,或致电入境事务处热线2824 6111查询。



2007年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9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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