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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剩余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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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口头回覆:

问题:

  房屋委员会正分批出售剩余的居者有其屋计划(下称「居屋」)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个有关屋苑至今的累计维修保养开支是多少;

(二)本月较早前推售的2007年第一期居屋单位在发售前曾进行什么修缮和维修保养工程,请按屋苑列出每种工程的开支总额,以及平均每个单位的有关开支;及

(三)每个日后出售的屋苑正在或将会进行什么修缮和维修保养工程、有关的预算开支,以及预计完工日期?

答覆:

主席女士: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定期进行巡查,以确保剩余居屋单位的整体状况良好。巡查结果显示,只有部分单位有个别轻微的表面建筑瑕疵,包括墙身出现幼小裂痕、金属配件有污渍、锈蚀和操作不灵,以及需要清洁等。为此房委会经已进行修缮工程。至於提供该等单位的公众设施(如升降机、水泵和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则由有关屋苑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我就问题三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由於剩余居屋单位未经使用,而且状况良好,无需进行单位之内的维修保养工作。至於屋苑公众设施维修保养的费用,已包括在房委会缴交的管理费内。

(二)2007年第一期重新发售的居屋单位,虽然已空置了一段时间,但单位的整体状况良好,只有部分单位有个别建筑瑕疵,房委会经已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修缮工程。根据房委会的粗略估计,预料工程总支出为600万元,平均每单位的工程费用约为2,000元左右。

(三)由於整体楼宇及单位状况良好,日后出售的居屋单位亦将进行与第一期进行发售居屋单位相若的修缮工程,每个单位的平均修缮工程费用预算同样为2,000元左右。房委会已为重新发售的居屋单位预留约2,800万元作为这方面费用。至於未来有关工程的时间表将会因应相关之售楼时间表制定,以确保各屋苑修缮工程完工日期紧贴交楼日期。



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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