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公布去年十二月份检控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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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十二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二十三宗。
其中十六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五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一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而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的则有一宗。
一名人士因排放不合标准的液体禽畜废物,被罚款三万元,为该月份个案中最高判罚额。
一名人士因未持有许可证而输出受管制废物和没有雇用废物收集商提供服务而被定罪,两项定罪各判监禁六个月,缓刑两年,同期执行。另一名人士亦因未持有许可证而输出受管制废物和没有雇用废物收集商提供服务两项定罪,各判罚二百小时社会服务,同期执行。
完
2007年1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