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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监察广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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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放:

  就消费者委员会接获有关广播服务的投诉,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发言人今日(一月十一日)回应如下:

  「广管局对大量针对广播服务,主要是有关收费电视持牌机构的不良销售手法的投诉,表示关注。」

  「收费电视持牌机构须根据广播条例遵守牌照条款及条件,当中包括要求持牌机构须自行制定顾客服务业务守则、接受及处理投诉个案、以及为员工制定工作指引等。持牌机构已有机制严禁员工以不诚实的手法进行推销。」

  「虽然法例并未赋予广管局权力调查收费电视的怀疑不良推销手法,但广管局会将投诉转介至有关营办商跟进。广管局亦已提醒营办商注意这类投诉。迄今,广管局没有接获任何关於营办商处理这些转介个案的投诉。」




2007年1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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