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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涉两次「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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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女子因与两名内地居民假结婚,今日(一月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二十七岁的被告陈少英,承认两项串谋欺诈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陈承认为获取每次八千元的报酬,於去年四月在内地及同年五月在香港,两度假结婚。

    案件於去年十一月被揭发,陈的假丈夫符永益在管制站因访港目的可疑而遭调查,其后被发现二人假结婚。符已於同年十二月因虚假申述及串谋欺诈罪,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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