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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警方采取三方面策略打击街头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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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的答覆:

问题:

  近年,骗徒在街头行骗的手法层出不穷,例如藉词替事主祈福消灾、与事主摊分在街上拾获的巨款,以至合资购买灵丹或高科技零件以转售图利等。早前又有一名女子报称遭骗去大半生积蓄一百多万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警方去年接获多少宗街头行骗案的报告和侦破了当中多少宗这类案件,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处的刑罚;及

(二) 有没有评估当局打击外地人来港在街头行骗所采取的措施的成效,以及会不会制订新措施?

答覆:

主席女士:

  二○○六年截至十一月,警方共接获201宗街头骗案的举报,而同期有21宗该类个案被侦破,判刑由两年至四年不等。

  警方采取三方面的策略打击街头行骗,包括预防有关案件、采取由情报主导的行动,以及进行迅速的调查。

  在预防方面,警方除通过各类媒体,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外,亦已成立警区应变小队,加强与银行、长者日间护理中心等的联络,以提高有关人士尤其是长者的警觉性。警方亦定期采取情报主导的行动,并与入境事务处合作,以在怀疑骗徒进入本港时进行监视。当局亦与内地机关保持联络,打击来自内地的犯罪集团。此外,警方会在适当情况下,在总区/警区的层面集中处理有关案件,以更有效地调查这类罪案。

  上述各项措施已取得相当的成效。近年来不论以报案宗数或报称损失的金额计算,街头骗案均有下降趋势。举例说,有关案件的报案宗数,由二○○四年的479宗,逐渐下降至二○○五年的393宗,及二○○六年的首十一个月的201宗。警方会继续密切留意有关情况,按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打击街头行骗的活动。



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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