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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夫妇被重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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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女香港居民及一名内地男子因串谋假结婚,今日(一月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三十六岁的女被告朱佩盈,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的控罪。她承认全部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朱的假配偶为三十七岁的内地居民谢群,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及三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他承认所有控罪,合共被判入狱二十一个月。

  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谢持载有九十日探亲签注的双程证从内地来港,并声称打算探望其妻子。入境处人员对其访港目的存疑,於是对案件展开调查。

  谢其后承认透过中间人,以人民币五万元的代价与朱假结婚,有意凭借假结婚以骗取九十日的探亲签注来香港逗留,最终希望获取单程证来港定居。在二零零四年中,谢与朱於内地假结婚。

  谢於假结婚后成功获签发可访港九十日的签注,并分别在二零零四年九月、零五年四月及零六年十一月三度来港,每次均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声称其来港目的是探望妻子。

  朱承认为金钱报酬先后进行两次假结婚,其中包括与谢的一段虚假婚姻。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此外,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实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1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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