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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汉因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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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内地男子因涉及一宗假结婚案件,今日(一月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二十四岁的内地男子江石生,今日承认一项串谋欺诈及一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入境处调查人员从警方接手调查一宗于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打鼓岭一个废料工场内发现江从事非法劳工的案件。江当时持有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内附有一个访港九十天的签注。

  在警诫下,江承认于去年九月,以人民币三万元的代价与一名香港女子在内地假结婚,以便申请探亲签注来港。他于十二月四日来港,并向入境处管制人员声称他打算来港探望其妻子。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实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1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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