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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审裁处呈交关於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的研讯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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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幕交易审裁处(审裁处)已向财政司司长呈交有关对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上市证券所进行研讯的报告。

  由麦明康法官担任主席的审裁处,一致裁定何可儿女士、林战先生及何国嵘女士,并未有进行内幕交易。

  这宗有关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上市证券的研讯涉及三名涉案人士和二十二名证人,实际聆讯日数共四十一天。

  研讯报告撮要(只备有英文本),已随英文新闻稿发放。



2007年1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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