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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巴士司机的工作与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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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郑经翰议员的提问所作的答覆:

问题:

  据报,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下称「九巴」)为节省成本和配合繁忙时间的巴士服务需求,於最近两年把大部分车长的每天驾驶时间由一段改为两段。在新编更安排下,车长在早上驾驶约七小时后会有三至四小时的休息时间,其后再继续驾驶三至四小时。有车长表示,他们在中段休息时间难以回家休息,长达13、14小时的上班时间更令他们长期感到疲累和影响他们的家庭生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每年涉及九巴辖下巴士的交通意外有多少宗,以及当中由巴士车长的过失引致的意外数目;及

(二) 鉴於有学者进行的问卷调查发现,不少巴士司机承认睡眠不足及曾在驾驶期间打瞌睡,当局会不会就专营巴士公司车长每日的工作总时数、编更安排,以及他们有没有足够和合理的休息时间等问题重新进行检讨?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涉及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的交通意外,在二○○四年有1,087宗,二○○五年有1,099宗,二○○六年一月至十一月则有1,035宗。这些意外当中,约六成多是因为乘客、其他道路使用者或环境因素引起,其余三成多的起因则与车长的行为有关,例如驾驶时疏忽等。其中因为车长入睡或昏昏欲睡而引致的意外,在二○○四年并没有发生,在二○○五年有一宗,在二○○六年一月至十一月有两宗。九巴巴士交通意外因素的详情,载列於本答覆的附件一。

(二) 专营巴士公司的编更安排历年来不断调整和改善,以配合公司的营运及照顾员工的需要。为确保专营巴士车长有足够的休息时间,运输署已向各专营巴士公司发出车长工作时间指引,供巴士公司执行。指引订明车长的每天最长的工作时间、最长的驾驶时间、当值时的休息时间和两个相连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巴士公司有责任按照运输署发出的车长工作时间指引,适当地安排车长的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以提供适当、有效率及安全的巴士服务。该指引内容载列於本答覆的附件二。

  在监管方面,巴士公司须每季向运输署提交报告,汇报过去一季执行该车长工作时间指引的情鶪,资料显示,各专营巴士公司均能全面落实执行上述的车长工作时间指引。运输署亦不时检讨巴士意外的成因,发现巴士涉及意外与车长工作时数并无相互关系。正如我刚才所述,过去涉及巴士车长入睡或昏昏欲睡的意外极少。

  事实上,各巴士公司曾於二○○四年与其车长工会商讨有关指引,工会表示有关的编更及工时安排适当,如果进一步修订指引,例如缩短每日最长的工作时间或延长两个相连工作日之间的最短休息时间,可能会影响车长的收入,也会减低个别车长有需要时与其他车长调更的弹性。

  二○○四年以来,运输署未有收到有关巴士车长对编更的投诉,巴士公司亦表示其车长工会没有就有关指引提出进一步意见。

  运输署会继续监察各巴士公司执行指引的情况。要指出的是,车长是否具备专业驾驶技巧和正确驾驶态度,对乘客、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车长本人的安全亦甚为重要,因此各专营巴士公司均有为车长提供各类型培训,确保车长拥有专业驾驶技巧和正确驾驶态度,以保障道路安全。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