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延长超低含硫量柴油优惠税项动议决议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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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延长超低含硫量柴油优惠税项动议决议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通过议程所印载,以我名义提出的议案,把现时超低含硫量柴油(超低硫柴油)的优惠税率,即每公升1.11元,有效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以落实政府较早时宣布的建议。
香港在2000年开始引入超低硫柴油。当时政府为了鼓励车主采用这种污染较少但价格较高的燃料以取代一般柴油,把超低硫柴油的税率订在每公升1.11元的优惠水平。政府本来计划在2002年1月1日便将有关税率回复至每公升2.89元,然而为了纾缓经济逆转对运输业造成的影响,我们已先后七度延长超低硫柴油的优惠税率。根据去年12月获立法会通过的决议案,超低硫柴油的税率将於2007年1月1日起,回复至每公升2.89元的水平。
虽然近月油价有一定程度的回落,但综观全年,油价仍处於高水平。我们理解年内油价高企对个别行业,特别是对运输业的影响。在审视过目前运输业的经营环境、香港的整体经济及公共财政状况等多方面的因素后,财政司司长决定建议再延长超低硫柴油的优惠税率两年,直至2008年年底。我们相信这项措施有助纾缓运输业的经营困难。
如按每公升2.89元这个正常水平的税率计算,政府一年从超低硫柴油收取的税款约为18亿元;但在现时每公升1.11元的优惠税率下,政府在这一方面收取的税款一年只有约7亿元。因此,我们估计延长优惠税率将令政府在未来两年每年少收11亿元的税款。
希望各位议员支持这项决议案。
多谢主席女士。
完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