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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第十四题:香港的会议展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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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定光议员的提问和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监管私营机构在香港举办国际性展览的运作及质素(例如挑选参展商的准则);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 有关当局向香港的参展商提供什么协助,帮助他们与外地参展商争夺在香港举行的国际展览的参展机会,以推广其产品及服务?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一向致力发展香港成为亚太区的展览之都及国际贸易平台。会议展览业亦是维持香港商业枢纽地位的重要一环,故政府对该行业的基建作出策略性的投资,以提供高质素的会议展览设施。此外,香港便利及自由的营商环境也为大规模的国际展览会、参展商及买家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就问题的两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 本港两个主要的展览场地,即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及亚洲国际博览馆,分别由两所独立管理公司按审慎的商业原则及市场模式营运,而展览场地的预订及租用程序亦是按同样的原则制定。至於展览主办机构方面,他们一般会基於生意上的考虑和市场供求情况,以商业及竞争为基础的原则挑选参展商。当局相信这做法对提高本港会展设施的使用的灵活性及经济效益,最为有利。我们认为只要展览主办机构遵守香港的法例和由场地经营商订立的有关安全及正确使用场地等的规则,以及没有作出妨碍市场自由竞争的行为,政府及场地经营商不宜干预个别展览主办机构举办什么类型的展览及怎样挑选参展商的商业决定。

(二) 政府一直透过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及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协助本地参展商。例如,作为香港其中一个主要的展览主办机构,贸发局定期为香港不同的行业举办各类型的贸易展览,并积极吸引本地企业参与。此外,贸发局的一贯做法是在其主办的国际贸易展览会中,尽量给予本地参展商会场中比较当眼的位置。参与这些贸发局举办的国际贸易展览会的参展商大部分均为本地企业,而其中不少是中小企业,他们欠缺资源到海外参加贸易展览会向外地买家推销他们的产品及服务。

  工贸署的「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市场推广基金)亦提供拨款,资助中小企业参与以出口市场为主的本地商品展销会和展览、境外商品展销会和展览,以及考察团。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为止,市场推广基金已批出大约6亿8,000万元资助,受惠的本地中小企业达17,000间。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