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立法会二十题:长者的经济保障
**************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老年人的经济保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中央政策组正进行的两项相关研究(即「香港退休保障的三根支柱的可持续性研究」及「现在及未来长者的财务状况及退休规划住户统计调查」)现时的工作进度、初步结果及预计完成日期,以及哪些政府部门将负责跟进研究的结果;

(二)会否考虑向有需要的长者提供更多经济援助,例如放宽长者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资产限额、提高发放予长者的综援的金额、放宽综援计划和公共福利金计划的最长离港期限,以及把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的适用范围扩阔,以便到广东及福建省以外的地方养老的长者亦可申领综援;

(三)会否考虑为长者提供更全面的退休保障,例如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计划,使现时不受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保障的低收入劳工及家庭主妇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及

(四)会否考虑采取措施提高长者的收入,例如容许长者业主在将其物业交给非政府机构托管后申请公共出租房屋居住,并以出租有关物业所得租金收入应付日常开支,以及研究推行楼宇逆按揭计划,让长者将自住物业作抵押以获得现金收入?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香港退休保障的三根支柱的可持续性研究」旨在就退休保障的三根支柱(包括「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及「高龄津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个人自愿储蓄)在未来30年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估,有关研究正在进行中并预计於二○○七年完成。政府会考虑有关研究的结果,然后决定如何跟进。

(二)政府主要是透过综援计划帮助经济上无法自给自足的人士应付基本需要。计划特别照顾有需要的长者,向他们发放较高的标准金额(每名长者每月可获发2,150元至3,885元不等),特别津贴(包括眼镜、假牙、搬迁费用、往来医院/诊所的交通费,殓葬津贴,及医生建议的膳食和医疗及徖生用品的开支)、及每年获发一次的长期个案补助金。举例来说,每名单身综援高龄受助人每月平均综援金额约为3,700元。长者申领综援的资产限额,亦较一般健全成人宽松。例如单身长者申请综援资产限额为34,000元,而且其自住物业可获豁免计算为资产的一部份。由於长者的平均综援金额及资产限额已较一般综援人士为高,我们目前无意作出修改。

  有关建议进一步放宽领取综援及公共福利金的离港规限,政府已由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放宽「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离港规限,由每年180天增加至240天。根据现行政策,领取综援长者的离港规限为每年180天。实行有关措施一方面是考虑到部分长者的意愿,让他们可以有较多时间在香港以外地方旅游、探访亲友或短期居留,另一方面是要确保公帑用於以香港为长期居住地的香港居民。我们认为措施已在两者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据我们了解,长者回乡养老需考虑一系列因素如在内地和香港亲友的联系,能否习惯内地生活模式及医疗配套等;「公共福利金」及综援计划下的离港期限并非重要考虑因素。

  至於「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该计划已由二○○五年八月一日起放宽,容许领取综援不少於一年的长者选择到广东或福建省养老。目前这计划只涵盖广东省和福建省,是基於广东省和福建省是绝大部份综援长者的原居地,约占综援长者总人数百份之九十五。截至二○○六年十月底为止,该计划共有3 230名受助人,当中返回广东省养老的受助长者有3 131名,返回福建省养老的受助长者有99名。我们相信现行的计划已能充份照顾绝大多数综援长者的需要。

(三)香港现行为长者提供经济援助的方向,为上述(一)提及的三根支柱。当局亦已筑起庞大的安全网,在医疗及房屋政策上,对长者有特别照顾及提供大量补贴服务。此外,在交通上亦有各项优惠。当上述(一)的研究完成后,政府会参考研究结果,再考虑其他因素如维护传统家庭观念、维持整体经济竞争力、奉行简单税制、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等重要因素,以确保为有需要的长者(包括低收入劳工及家庭主妇)提供经济保障,维持他们基本和特别的生活需要。

(四)按香港房屋委员会(以下简称「房委会」)现行政策,所有公屋轮候册的申请人,由申请登记直至获配公屋及签订租约为止,他及他的家庭成员不得拥有或与人共同拥有任何住宅楼宇。房委会认为并无充分的理据豁免或放宽长者业主在住宅物业审查方面的规定,容许他们申请资助公屋。在维护公屋资源合理分配的大前题下,房委会必须继续优先解决公屋总轮候册上十万名申请人的住屋需要(当中包括超过五千名长者)。因此,房委会未能接受有关建议。然而,为了积极解决长者业主之住屋问题,房委会已推出特惠安排,行使弹性,让有需要的长者业主可透过社会福利署推荐体恤安置,以暂准租用形式入住「长者住屋」,并酌情安排因特殊原因而不适宜入住「长者住屋」的长者业主,暂准租用设有独立厨厕的公屋单位,以照顾他们的起居需要。长者业主除要符合体恤安置下的所有资格准则,亦必须是拥有并居於破旧而没有升降机私人楼宇10年或以上的自住业主;同时,所有申请人及与他们同住的家庭成员均已届60岁或以上。

  根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意见,逆按揭产品在人口老化的社会中一般来说应有其市场需求。但以本港的情况而言,可能对逆按揭有兴趣的长者所持有的物业多属高龄旧楼,其抵押价值相对较低;再者,因港人平均寿命约80岁,若以60岁作为计划生效起点,逆按揭年期属偏长,令逆按揭产品每月提供予长者的款项有限。由此可见,以纯商业基础设计的逆按揭产品对本地长者吸引力应该不大。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