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立法会十九题:「2006香港缤纷冬日节」
********************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於上月二十四日至下月一日举办「香港缤纷冬日节」,项目包括在中区皇后像广场布置一个「圣诞欢乐小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香港缤纷冬日节的预算开支是多少,请按项目提供分项数字,特别是「圣诞欢乐小镇」的预算开支,以及旅发局如何定出这金额;

(二)旅发局有否就香港缤纷冬日节的网页上推介的商品、食肆、商店和商场收取广告费;若有,详情为何;若否,旅发局以何准则选择推介哪些商品和店铺;及

(三)旅发局有否透过招标程序甄选负责布置「圣诞欢乐小镇」的承办商;若有,招标的程序为何、承办商须负责什么具体工作,以及旅发局接获多少份投标书;若没有进行招标,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举办「2006香港缤纷冬日节」,为期40天预算活动开支及推广开支合共1,730万元。其分项开支已载列於附表。

  旅发局是根据过往举办同类大型活动的经验,并在评估近期的市场营商环境和成本水平等因素后,厘订「香港缤纷冬日节」及其他大型活动的开支预算。

(二)「香港缤纷冬日节」是一个供零售、饮食及相关业界免费参与的推广平台。活动目的是协助营造节庆气氛,并鼓励商户提供各式优惠,刺激旅客在港消费,不设任何广告收费或参加费用。

  参与「香港缤纷冬日节」的商户,除了是旅发局「旅游服务供应商资料库」内的登记商户,须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任何顾客投诉纪录,并能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及维持良好专业操守。此外,商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协助在全港各区营造节庆气氛,例如在铺内展示或向旅客派发「香港缤纷冬日节」宣传物品;

(b)为旅客提供折扣或赠品等优惠;

(c)遵守「香港缤纷冬日节」参与商户的条款及细则(例如:於当眼处清晰展示货品及服务的价钱标签及数码标签、货品及服务必须以合理或与建议零售价相近价格发售、不会陈列或售卖任何伪造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之货品等);以及

(d)在冬日节期间,提供特备推广的详情,以便旅发局在其专题网站推介。

  旅发局在本年九月向所有在其「旅游服务供应商资料库」登记的商户发出邀请信,并在邀请信上列明上述参加条件。

(三)旅发局透过招标程序,甄选负责布置「圣诞欢乐小镇」的承办商。招标程序摘要如下:

(a)二○○六年九月,旅发局向八间设计及建造承办商发出附有项目概要的投标邀请函,所有投标者均须於在指定期限(即九月二十五日)前提交密封标书。

(b)九月中旅发局为有意投标者举行简报会,共六间设计及建造承办商出席。

(c)九月底旅发局召开投标委员会会议,审阅所有投标者提交的计划书,共有四间设计及建造承办商提交计划书。

(d)投标委员会根据列於招标文件内的甄选准则和评分机制,对投标者作出评分及甄选。得分最高的投标者,获选负责有关项目。

  设计及建造承办商的工作范围包括:安排足够人手及物料,并以适当工具为所有装饰物品提供适时而专业的设计、修改、运输、建造、安装、布置、照明、维修、拆卸及移除服务。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