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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香港水域内空气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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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堃的书面答覆:

问题:

  由学者最近进行的研究发现,在葵涌货柜码头对开的西九龙海面上空,二氧化硫浓度在某些日子异常偏高,并怀疑污染物的主要源头是使用高含硫量柴油的货船所排放的黑烟。此外,政府于本年二月告知本会经济事务委员会,政府当局计划根据《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条例》(第413章)订立三项附属法例,以落实有关的国际公约中控制船舶排放污染物的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维多利亚港(维港)沿岸有多幢屏风式建筑物,环境保护署现时设于陆上的一般和路边空气监测站能否准确测量维港上空的污染物浓度;若否,政府如何测量维港上空的污染情况;

(二) 政府有否就葵涌货柜码头的运作及维港内的船舶所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进行研究;若有,研究的结果;

(三) 政府预计最快将于何时把该等附属法例刊登宪报;及
 
(四) 在该等附属法例订立前,政府会否透过行政措施令船舶减少排放空气污染物?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现时环境保护署共设立了14个固定的监测站,作为香港的空气质素监测网络。其中11个为「一般空气质素监测站」,其余三个为「路边空气质素监测站」。「一般空气质素监测站」装设在一些四至六层高的大厦的天台,以监测大众所接触的空气污染情况。「路边空气质素监测站」则设置在繁忙街道旁,以监测繁忙街道旁的污染水平。在荃湾、葵涌、深水埗、官塘、东区、和中西区的「一般空气质素监测站」站都是装设在维港及附近的沿岸地区,可以准确测量包括维港上空的污染物浓度对沿岸地区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

(二) 政府并未对葵涌货柜码头的运作所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作出特别研究。但环境保护署每年都会编制全港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以二○○四年而言,船舶的粒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分别占全港排放量的6%、4%、17%及0.7%。

(三) 按目前的进度,拟根据《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条例》订立的三项附属法例预计可于明年上半年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

(四) 政府目前按《船舶及港口管制条例》管制船只排放烟雾的情况。自二○○五年十月起,海事处采用力高文图表作为测量船舶排放烟雾的客观标准。海事处人员同时会监察在香港水域内船只排放废气的情况,并会进行突击检查。如有足够证据证明船只排放过多烟雾时,海事处会按船舶及港口管制条例提出检控。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