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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加拿大今日(十二月七日)再度签订谅解备忘录,进一步加强资讯及通讯科技的合作。
备忘录由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科技)何宣威,和加拿大工业部通讯研究中心总裁华韵妮博士签署。
签署仪式在国际电信联盟2006年世界电信展的香港馆举行。何宣威在签署仪式上表示,双方更新了该备忘录,正好印证香港与加拿大在资讯及通讯科技方面的紧密关系。
他说:「香港近年一直透过签署资讯合作谅解备忘录,促进与其他国家在资讯及通讯科技方面的联系。」
「加拿大是第一个与香港签订资讯及通讯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自一九九八年起,今次已是我们第二次更新这份备忘录。」
「我们希望透过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能与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和业界组织建立互惠的关系,发挥协同效益,以促进相关经济体系的资讯及通讯科技的发展。」
「我很高兴得悉,在备忘录的框架下,我们已举办了多项合作活动。」
根据香港与加拿大签订的资讯及通讯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已举行了多项交流及合作活动,主要的合作模式包括互访、交流论坛、贸易促进活动、商业联盟及学生交流计划。
具体例子包括,加拿大工业部通讯研究中心及香港无线科技商会在流动及无线科技、应用系统开发、测试及技术转移的合作;及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与加拿大The Banff Centre在数码媒体方面的合作。
何宣威表示:「我深信这些交流及合作活动所发挥的协同效益,可促进我们在现今世界市场上作更有效的竞争。」
香港与加拿大於一九九八年签署首份资讯及通讯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并於二○○二年签署延续五年。备忘录於今日再度更新,续期五年至二○一二年。在更新的备忘录下,双方在以下的共同关注范畴进行合作:
(甲) 软件应用系统、产品及政策:
- 多媒体及数码娱乐;
- 互联网;
- 电子政府;
- 资讯科技保安;及
- 电子健康
(乙) 资讯及通讯基础设施和有关政策:
- 电子商贸;
- 通讯政策现在及将来的有关事务;
- 宽频网络及应用系统;及
- 无线科技及服务
完
2006年1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