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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的实施情况谘询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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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现邀请公众就《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

  民政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六日)表示,中央人民政府将於二○○七年根据公约向联合国提交第十至第十三次合并定期报告。

  特区政府因此须按该时间表根据公约准备特区的报告,以纳入中央政府的报告内。

  按照一贯做法,政府在草拟报告前会先谘询公众的意见。为方便公众就公约涵盖的各项事宜提出意见,政府已为报告准备了中英文版的论题大纲。

  发言人说:「公众的意见须於二○○七年一月八日之前送交本局,以确保报告可准时提交联合国。」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报告将会於二○○七年三月透过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交予中央政府。

  市民如欲表达意见,请以书面寄交民政事务局局长,地址是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三十一楼。

  市民可向民政事务局及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报告的草拟论题大纲,亦可在互联网上民政事务局网页(www.hab.gov.hk)浏览。



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