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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内地妇女来港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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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的答覆:

问题:

  越来越多内地妇女来港分娩,而她们在港所生婴儿均享有香港居留权(简称居港权)。政府曾表示现时仍尚未可以就有关情况对本港的长远影响过早下定论,而且当局现时在规划公共服务的需求时亦没有把他们计算在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往曾否就内地妇女来港分娩对本港的长远人口政策所订目标的影响,进行全面的研究;若没有进行研究,原因是什么,以及当局如何能够评估倘若这些婴儿日后短时间内大批来港定居对本港的公共服务会带来多大的负担及额外的公共开支,并就此制定合适的长远人口政策;

(二) 政府是不是正在研究遏止内地妇女来港分娩的具体方案,以达致本港长远人口政策的目标;若是正在研究,各个方案的可行性和优劣如何;及

(三) 有没有评估任何在港出生的中国籍公民均享有居港权,即使其父母在他出生时并非已在港定居或享有居港权的情况,是否符合《基本法》有关条文的立法原意;若评估结果为否,政府会不会考虑启动修改相关条文的程序,以解决大量内地妇女在港分娩的问题?

答覆:

主席女士:

  经谘询相关的政府政策局及部门后,我们就郭家麒议员提问的三个部分,分别回覆如下:

(一) 关於内地妇女来港分娩的问题,正如政府在上月十五日给予郭家麒议员的答覆中提到,近年内地妇女在港诞下的婴儿数目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当中婴儿父母均非本港永久性居民的数目,增幅尢为显著。在二○○一年,该类婴儿为数620名,但在二○○五年,已升至九千二百多名,今年首九个月更已突破一万名。

  香港人口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致力提高香港人口的总体素质,以维持及推动香港发展为知识型经济体系和世界级城市。特区政府一直非常关注内地妇女来港产子的情况,不过现时的确仍未可以就有关情况对香港的长远影响下定论。若有关儿童在出生后返回并留在内地,他们不会纳入香港人口。假如他们将来到港定居,便会纳入香港人口。政府统计处会定时进行人口普查/中期人口统计及人口推算,让各政府部门掌握相关统计资料,以协助分析在医疗徖生、教育、社会服务及房屋等方面长远的需求。此外,统计处与相关部门,亦会积极研究如何从各种途径搜集更多资料,以便政府在处理有关课题时能够掌握更充份的数据。

(二) 现时特区政府仍未可以就内地妇女来港产子的情况下定论,所以现时从人口政策角度而言,政府并无特别针对内地妇女来港分娩的计划,当然政府会密切留意有关发展,并作出所需的回应。

(三) 根据《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出生的中国公民享有居港权。终审法院在二○○一年「庄丰源」一案中裁定,不论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或拥有居港权,在港出生的中国籍子女均享有居港权。

  至於立法原意的问题,政府的立场已在当年的个案中清楚阐释。简单来说,政府认为从《基本法》相关条文的整体用意来看,《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指中国公民,在其出生时或以后任何时间,其父或母必须已在香港合法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权,而并不包括非法入境、逾期居留或在香港临时居留人士在香港期间所生的子女。但终审法院并不同意有关意见并已作出裁决。特区政府尊重法院的判决。特区政府目前并无计划寻求修改《基本法》有关的条文。



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9分